【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李淑慧/台北報導】
兒童保單的殘廢給付標榜高保額,引發道德風險疑慮,金管會主委陳冲15日指出,會與業者討論,解決高額給付的問題。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金管會已注意兒童保單殘廢給付金額過高的問題,如果殘廢給付金額超過200萬元,就會發函要求業者解釋保額訂定標準和必要性,及是否符合保險法第107條立法意旨。吳崇權表示,被金管會要求提出解釋的壽險公司,大約有五家。
保險法第107條原本規定,兒童保單的死亡與殘廢給付最高限額是200萬元。今年初修訂為15歲以下兒童若死亡,保險公司僅能退返保險費,取消死亡保險給付;但卻未限制殘廢給付,且不再有200萬元的額度上限。
保險法修法主要是為了避免道德風險,但壽險公司現在推出的兒童保單,殘廢給付可能達數百萬元、甚至千萬元。
吳崇權說,已經請壽險公會督促壽險公司,對兒童投保的核保程序要嚴格,並控管保額,避免保額太高,也要求公會必須訂定自律規範。
吳崇權表示,壽險公會正在統計高額的全殘給付是否會引發道德風險,未來將看壽險公會資料,決定主管機關是否介入控管;在資料尚未出爐前,若壽險公司推出的兒童保單殘廢金額太高,金管會將要求保險公司說明。
經濟日報 2010/04/16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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