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周國端】
美國前副總統高爾所編製的紀錄片「不願面對的真相」,喚起世人對全球暖化危機的重視。近年來會計制度的改變使得壽險業經歷類似「暖化」的過程,無論是34號公報或是將推行的IFRS 4 Phase II,帶來的變革造成壽險業淨值受市場環境變動所左右,使業者傾向短線投資操作。此又加重金融市場的波動,形成惡性循環,有悖壽險業長期穩健經營的原則,甚至引發業者經營上的困難,就像地球暖化使北極熊一樣處於生死存亡之秋。
為解會計制度變遷為台灣壽險業帶來的「暖化效應」,以下將分別探討34號公報實施後的影響、IFRS 4 Phase II可能帶來的衝擊,以及當前壽險業經營生態的轉變:
一、34號公報的實施使淨值波動幅度變大,壽險業者的投資操作由最大化公司長期價值趨向平滑會計數的變動,大幅提高營運成本
實施34號公報為了讓企業的金融資產充分反映應有的公平價值(Fair value),故規定金融資產須以市價進行評價(Mark to Market)。以市價衡量的結果,使得金融市場的波動對當期損益產生大幅影響,尤其對於高度財務槓桿的壽險業而言,一旦股市、匯市、利率出現短期震盪,將使得淨值出現嚴重波動。彌補評價損失造成的淨值下滑,業者不得不短線操作而非長線布局的投資原則,並額外付出龐大的費用,其中負擔最大的即是為了平滑短期市場波動而產生的外匯避險成本。壽險業者由最大化公司長期價值的操作,轉而為了因應會計制度而採取種種策略變革,違背其長期經營規劃的目標,也喪失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的功能。
在34號公報的制度下,引起壽險業淨值波動變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1、以市價評價使損益波動受市場影響而加劇
實施34號公報前,金融資產以成本法或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作為衡量基礎,34號公報的實施引進了公平價值會計觀念,只要是需以公平價值續後評價之金融商品,市值的漲跌皆須依持有目的分別認列至當期損益或股東權益調整項目,故使損益波動較以往加劇。
2、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匯率變動損益反映於損益表
34號公報實施前並未完整規範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入帳方式,故多為表外交易。現行34號公報明確規範除採避險會計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匯兌變動損益均需認列為當期損益,惟市場上少有避險工具能與壽險業長期投資相配合,在難以符合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下,當匯市震盪劇烈時,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評價變動便加重損益波動。
壽險業的淨值在34號公報實施前,除2003年因台股大漲29.66%使得保留盈餘、股東權益大幅成長外,2004~2005年淨值波動主要來自股本增資,波動幅度也較為緩和。
2006年34號公報實施後,當年壽險業淨值大幅成長86.01%;2008年因金融市場波動劇烈使保留盈餘、股東權益其他項目大幅虧損,若非當年度增資1,300多億元,壽險業淨值將僅剩下900多億元。2009年隨著金融市場的反彈,金融資產評價回升,淨值成長近一倍至4,351億元。
二、IFRS 4 Phase II實施後,負債面亦須以公平價值衡量,可能造成淨值劇烈波動,在景氣好時大好、景氣差時大壞
為達到資產負債管理的一致性,尚未定案的IFRS 4 Phase II規定負債面亦需以無風險利率評價,以確保業者的清償能力。若從景氣循環與利率走勢的關係來看,壽險業淨值可能因外在環境的變化而大好大壞,財務體質不易保持穩定。
當景氣不佳時,央行降息以刺激經濟成長,市場利率走低,壽險業的負債(準備金)評價現值因利率走低而增加,當期須增提準備金,另一方面,股市因景氣不佳而下挫,壽險業金融資產價值縮水,當期有評價損失,在負債面與資產面雙重壓力下,整體淨值過度低估,股東有增資壓力;反之,當景氣上揚,利率走升使得負債面現值下降,金融資產價格走高,壽險業淨值可能大幅成長,使股東面臨發放股利的壓力,不易在景氣好時儲糧以備寒冬。如此循環之下,不僅在大環境不佳時加重壽險業的壓力,大環境好時也讓淨值顯得過度樂觀,淨值因市場環境而大幅波動,不利業者進行長期而穩健的資本管理。
三、會計制度的變遷迫使壽險業者在低利環境下以短線操作來增加獲利,也改變保戶與通路的需求,影響台灣壽險業的經營生態
1、壽險業由長年期商品轉而銷售短年期商品:
低利環境下,會計制度的變革迫使壽險業者增提鉅額準備金,導致其獲利能力惡化,長年期保險商品也因訂價居高不下難以銷售,促使壽險業者將銷售重心轉往短年期保險商品,造成台灣壽險業者銷售模式丕變,不符合社會對於保險提供長期保障功能的期待。
萬能壽險、利變年金商品的初年度保費占比呈現逐年攀升的趨勢,今年前兩個月該類商品占比甚至已高達50%!
(1) 低利環境下,保戶與銀行通路對短年期商品需求興起:2000年以來,預定利率隨著市場利率在低檔徘徊,昂貴的保費削減保戶購買長年期商品的意願;另一方面,民眾開始注意到利率稍高之萬能壽險、利變年金,加以銀行通路為增加手續費收入,對萬能壽險、利變年金等可替代定存的短年期保險商品需求逐漸興起。
(2) 為避免增加負債面壓力同時迎合保戶與通路需求,壽險業者力推短年期商品:壽險業的利差損問題因低利環境而難見改善,尤其眼見IFRS 4 Phase II的實施勢在必行下,為避免因保單年期較長、利率風險較大而加重準備金增提壓力,業者銷售長年期商品的意願已大不如前,遂轉而推行市場需求日益升高的短年期商品。
2、壽險業經營可能產生流動性問題,成為金融市場的不穩定因子
壽險業銷售短年期商品的量體不斷攀升,未來可能面臨像銀行以短支長的流動性問題,此經營模式也與以吸收存款為資金來源的銀行業角色重疊,不僅與壽險業長期穩健經營的原則背道而馳,也失去壽險業應以長期資金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功能。
北極熊在不斷消融的冰山邊緣徘徊的圖像迫使人們正視不願面對的真相時,台灣的壽險業也像北極熊一樣急待援助。唯有將壽險業不敢面對的真相揭露出來,才有可能喚醒有關當局的重視,進而積極地與業者共同尋求解決之道,讓壽險業發揮應有的社會功能。
(作者是宏泰人壽董事長)
【2010/05/03 經濟日報】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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