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探討一個跟勞動相關的新聞;雖然這個貌似也跟文創無關。
最近立院初審通過了延後退休年齡,其實這一天很早就預料得到:台灣的平均年齡一直向上提,另外一端是出生率越來越低,如果既有的人口結構,無法透過更多的自動化、新的職業維繫產能,下一步就是延後退休、縮減社福,更激化的資源競合,天下開始大亂。
做產業升級、產業轉型其實難度很高,也不是說想轉就轉,還有大環境(國際)、小環境(國內)之間的關係問題,則,最立即的方法,就是調整法律、調整認定,配合數學、統計的遊戲,先熬過一陣子再說(治標不治本)。
如果65歲的朋友可以工作,當初定勞基法時,為何不定?如果未來延長到75歲,為何現在不定75?
這更可讓我們去思考一個問題:退休的意義是什麼?下面所謂勞基法的退休意義(與年齡),其實針對的人數不一定很多,公務員或許適合延長到65,但是黃海岱呢?夜市賣炸雞排的小販呢?台灣有多少實際勞動者無法納入勞基法?
更多時候,像所謂中小企業、接案度日的公司,這個是文創相當大的企業特色,則,他們本身的進入職場、退休的意義又是如何?所謂freelancer不接案活不下去,他們受到勞退新制的影響多少?以及,他們何時可以退休?沒有探討。
我們的勞基法,是一個先劃定範圍,再逐步擴大認定對象的法律(比如下面談到的警察也想納入),但這是好的法律嗎?不一定。
或許勞基法不一定要修,他定義的抽象、基本就好,但是要完善的是各種施行細則、子法。比如,若有一部針對文創所設立的創意工作者勞動施行條例,明確定義freelancer、不退休者的勞動保險、保障機制,則應該會更健全才對。比如,若不退休,則從開始勞動的其間就持續投保,過30年後開始逐步領回先前逐年存的保險金,雖然年紀大、退休,或許勞力減退,但仍有相當保障,而且是國家幫你存錢(甚至國家轉投資後,你存的錢還可增加,不怕通膨)。新加坡是政府幫你存錢的。
還有,看到他們修法這個積極,比照一些文創相關法律,其實速度對照出其重要性,越重要的事物,修法速度會越快,因為社會期望(甚至企業家的期望)會更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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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65歲 立院初審通過
更新日期:2008/04/18 13:27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八日電)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年滿六十歲延長為六十五歲,使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並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這項修法草案將送院會進行二、三讀。
立法院環衛委員會上午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版本與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瓊瓔等十六人連署版本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由副主任委員郭芳煜率領相關官員列席說明暨備詢。
上午一共有十幾位立法委員提出質詢,楊瓊瓔指出,台灣國民平均壽命已經提高到七十六歲,且勞動人口年齡有延後趨勢,宜加強中高齡人力資源運用,同時降低少子化對勞動力減少的衝擊,因此宜延緩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因此提案修法提高勞工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這牽涉到勞工退休舊制一次金的問題,同時參考勞保條例與勞保年金,提議逐步延長強制退休年齡到六十五歲,也有立委建議在已有勞工如計程車司機的退休年齡延長到七十歲等情況下,政府應統籌強制退休年齡,甚至把警察等職業也納入,使退休制度更週延。
不過,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質詢發現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延後五年,是勞工工作權延長,與現制自願提前退休請領退休給付沒有衝突;鍾紹和委員也指出,如果有五十九歲勞工符合規定本來明年可以請領退休金,即使修法通過把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延長到六十五歲,也不會因此必須到六十五歲才可領勞退金,因此,環衛委員會在中午十二點過後還是通過修法草案,並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
至於勞基法第五十四條同一條文其他規定則未修改,即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的情況還有一項,就是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不過,退休年齡雖然延後到六十五歲,但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的工作者,還是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9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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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齡延至65歲 企業反應不一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4/18 17:09 劉靜瑀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延長強制退休年齡至65歲。商總理事長張平沼認為,延長退休年齡已經是國際趨勢,尤其未來的醫療科技進步,人類健康狀況肯定會越來越好。看到法令初審通過,張平沼表示,企業界並不反對,他認為,員工適不適任和年齡並無一定的關係,而且老員工如果能留在職場,也可以延續、傳承經驗。
不過,全國工業總會則有不同看法。工總認為,年滿65歲的員工在健康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都能繼續留在職場奮鬥,但也可能會對中、低年齡層員工的求職機會,造成排擠效果,尤其資深員工年薪較高,對企業來說也將是另一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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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4.20
延至65歲退休 更符世界潮流
朱言貴/北市(空大教師)
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六十歲延後至六十五歲,將勞工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此舉值得肯定。
按照向來的「假說」,勞工因為從事體力活動,屬於「勞力」的族群,有別於公務員階級,後者屬於「勞心」的族群,基於人類的體能隨著年齡而退化,所以勞工退休比公務員提前,已經成為牢不可破觀念。
殊不知隨著科學的進步,除了人類的平均壽命不斷增長之外,同時許多粗重的工作,逐步由機器取而代之,所以「勞心」與「勞力」的界限,業已慢慢模糊,何況辦公室事務性勞工,並非純粹出賣體力的工作,強迫其六十歲退休,又何其殘忍?
事實上,勞工亦有其使命感,也想從工作中自我實現,強制他們六十歲退休,不啻使之與公務員對照之下,作成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勞工形同「次等國民」,一方面待遇較差,另一方面服務期限短,許多公務員退休之後,因為可以領月退,往往急於提前退休,唯獨勞工滿六十歲,卻是無路請纓,何其不公?
姑無論延長勞工退休年齡,乃是世界的潮流,沛然莫之能禦。而勞工滿六十歲,若是體能不堪負荷,自然會知難而退,何苦戀棧職位?換句話說,縱使規定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並非每位勞工都會「鞠躬盡瘁」,做到六十五歲為止不可,充其量賦予勞工較多的選擇機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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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退休年齡 不食人間煙火
【聯合報╱沈春其/大學生(中縣潭子)】 2008.04.20 03:12 am
立院日昨初審通過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的修正案,有立委認為是利多,有勞工團體以為把餅化畫大就可以解決整體經濟問題,就筆者的觀點看來,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笑話。
家父年過半百,年初因為長年從事勞力工作導致身體不適而辭職,待身體休養好,想重回職場應徵;一般企業在刊登應徵廣告上雖無限制年齡,但是在面試時則暗示因年齡過高而不願錄用,即使之後求助於勞保局等政府機構之人員也是無可奈何。
不久前,政府還信誓旦旦的說雇主不可以限制應徵年齡,但是卻在一般社會看不見的眼皮底下血淋淋地發生,這恐怕是現今仍沉迷在看好未來經濟美夢的政治人物所不能體會的。
我們不期望股票是否能衝上萬點,抑或是否能達成馬蕭「六三三」政見目標,我們只希望有心投入職場者都有個飯碗可吃就夠了,甚至不要再聽到猶如「何不食肉糜」的笑話再度出現!
【2008/04/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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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國會下議院通過提高退休年齡至六十七歲
更新日期:2007/03/09 23:35 彭木芳
(法新社柏林九日電) 德國國會下議院今天通過將退休年齡由目前的六十五歲提高至六十七歲,以應付人口日益老化的問題。
國會下院聯邦議院以四百零八票對一百六十九票通過這項草案。
新制將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九年間逐步實施。
這項措施是梅克爾總理的政府重要的施政方針之一。德國是歐洲最大的經濟體,但它的人口出生率卻是歐洲最低的幾個國家之一。
目前德國每名婦女平均生育一點三六個嬰兒,人口結構快速老化。
到二零三零年,德國將面臨兩個勞動人口支持一個領養老年金的人,此種情形將會導致目前的年金制度陷於崩潰。相對於一九九零年,上述比例是四對一。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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