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兒童殘障給付 保險局有異見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保險法修正案取消兒童保單死亡給付後,最近市面的兒童保單改以高殘廢給付為訴求,且保額常高達數百萬元。金管會保險局為防堵道德風險漏洞,最近已展開道德勸說,要求業者必須針對兒童訂定核保規範。

保險法修法前,兒童保單的死亡與殘廢給付最高限額是200萬元。修法後的新法規定,15歲以下兒童若死亡,保險公司僅能退返保險費,取消死亡保險給付;但卻未限制殘廢給付,且不再有200萬元的額度上限。

由於壽險保單、傷害險最高保額都可以到6,000萬元,目前業者對於兒童投保的額度上限沒有另外限制。也就是說,兒童購買壽險、傷害險,殘廢給付最高額度可達6,000萬元,額度比原本200萬元高出30倍,道德風險更高。

對此,保險局已要求壽險公會針對兒童保單訂定自律規範,研商是否要針對兒童投保,另訂最高額度上限。

但壽險公會表示,除非法律有強制要求,如果業界組織自行訂定額度上限,恐違反公平交易法,建議不適合訂定兒童投保上限。

兒童保單新制今年2月才上路,各公司所賣的兒童保單,內容差異很大。以國泰人壽來說,壽險的被保險人如果是15歲以下兒童,萬一被保險人殘廢,將比照身故,保險公司僅退返總繳保費。

經濟日報 20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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