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愛可以變成習慣,但是不要讓愛變成一種負擔。

「個性不合」……,這好像是大多數人選擇分手的理由,而我覺得,其實個性不合只是一個很概括的說法,畢竟,兩個人如果個性真的不合,當初也不可能會在一起。
只是,感情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很難說的,個性上的差異雖然可以藉由愛和包容來彌補,但是當愛已經變成一種習慣,也許,個性不合就成為許多結束的理由。

人家說相愛容易相處難,真的是一點也沒錯,就像我同學一樣,兩個人即使彼此之間還有愛,但卻就是無法繼續一起生活下去,越來越多的事情沒有共識、越來越多的爭吵和摩擦,在這樣的狀況下,愛,即使還存在,卻也成為彼此之間更大的負擔。

如果不愛了,也許還好一點,至少彼此都不會有那麼多的牽掛和不捨,也就是因為這樣,兩個人抱著「也許還可以再努力看看」的心情,又多撐了好幾年,直到終於有一方覺得再也撐不下去了,最後也只能選擇黯然的分手。

其實,當愛變成習慣,不見得一定是不好的,對有些人來說,這樣的習慣或許反而是一個好習慣,因為對方已經很自然的融入了自己的世界,變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那樣的愛已經不再只是愛,是生活也是習慣。
可是相對的,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愛就只是愛,而且彼此之間只有愛,那麼,缺少了其他共同點,也許是想法、認知、興趣或者甚至是小孩,是拼湊不出一段完整的關係,也無法長久繼續的。

感情可以培養,習慣也可以培養,只是,無論是要養成一個好習慣或是壞習慣,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兩個人在一起,有時候,沒有好不好或對不對,只有適合跟不適合,如此而已。
不適合的,再愛,都還是要放手讓他走。
愛可以變成習慣,但是不要讓愛變成一種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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